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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收购保德信之资本规划

台新金及彰银间延宕多年之争议,在台新金欲分阶段出脱其全数对彰银持股,以筹措并购保德信人寿(以下简称保德信)之资金下,预计将逐渐落幕。尽管如此,台新金所采用之募资手段,仍有可资借镜及探讨之处。

台新金之营业项目涉及银行及证券业务,其多年欲发展保险业相关业务,故保德信于西元2020年规划出售其台湾子公司时,台新金虽获青睐而出线,惟欲与保险业合并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保险法及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持有同一保险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一定比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率管理办法)等规定,仍系以事先取得主管机关金管会之同意为前提。

兹此,台新金提出收购方案送交金管会,最终获核准之收购资金方案包含现股处分、可交换特别股及可交换债三种方式,达成分阶段出脱其对彰银全部持股。前述三种方式除可使台新金弹性运用资金及避免影响彰银股价,并兼顾资本适足率及比率管理办法所要求之财务能力足以因应未来十年增资需求等,始消除金管会资金来源不明确之疑虑。

在所持有之约22.55%彰银股份中,台新金仅于集中市场出售约1.92%之股份(共200,000,000股),此除系为遵循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之规定,似亦有避免彰银股价过度波动之考量。目前台新金系透过现股处分筹措收购保德信之交割款项,以利其于20216月间完成保德信之交割程序。

至于可交换特别股部分,台新金已依公司法规定将相关条款订入章程,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预计总计发行八亿股(约7.7%),得分次发行。此一可交换特别股特别之处在于发行后届满七年以上,则可以一股特别股交换彰银一股普通股,其中若产生差额,则由台新金以现金补偿,并在可交换特别股发行届满十年后,由台新金以彰银普通股为代价收回之。在此规划下,台新金可避免短时间大量释出彰银股份,但又得以提升台新金之资本适足率。台新金于202112月底以不超过三亿股的额度首次发行可交换特别股,本次发行除须遵循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以下简称募发准则)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外,认购对象亦以台新金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占主要比例,并保留约发行股数总额10%公开销售。此一可交换特别股于市场上之接受程度为何,值得持续观察。

可交换债部分,台新金似将可交换债作为现股出售及可交换特别股之配套方案,此虽因所发行者并非股份而无助于资本适足率之提升,且有一定上限,但仍得减少对于彰银股价之冲击。台新金亦已于202112月底董事会决议通过申请发行无担保交换公司债,其后续须遵循募发准则办理,目前预计发行五十亿元为上限,并采取全数对外公开承销之方式,惟其转换办法须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始另行公告,故似可持续关注主管机关核准之可交换债后续方案及市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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