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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令加持 在地PE可以更壮大

私募股权基金(PE)对于台湾产业一直非常感兴趣,惟从2011年国巨下市重整案被否准后,国际PE在台湾变得相对沉潜,到2018年开始一连串Morgan Stanley收购百略、璞米收购全兴水产、KKR收购荣化、Stonepeak收购上纬新能源等成功案件,显见国际PE持续看好台湾的产业,也看出台湾社会及主管机关对于PE心态的转变。

基于下面几个因素,笔者认为现在正是扩大PE参与台湾产业的重要时机:一、中美贸易战造成供应链重建,台湾产业具有战略优势;二、在此同时,台湾若干企业面临升级、转型及世代交替的问题;三、台湾保险公司资产庞大,与其投资境外基金,不如透过台湾本土PE投资台湾产业;四、2019年后境外资金汇回,依据《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及其子法,该等资金间接投资需透过PE或VC(创投事业)投资重要政策产业;故如何在这充满转机与危机的时刻,引导资金透过具有产业经验、资源和管理知识之PE,协助台湾企业的转型及再成长,实为刻不容缓的议题,而法规环境和监管机构之政策,更是扮演关键性的角色!

PE和VC之设立本旨及投资阶段等均存有相当差异,在台湾却常混为一谈;VC在台湾有相关法令及主管机关做基本的规范,但长期以来对PE却付之阙如,其结果是好坏参半。于现阶段,台湾除了需要VC投资新创公司,亦需要PE协助在成长、成熟,甚至面临瓶颈之公司透过重组、重整或并购来再次成长、升级及转型。欣见2015年通过《有限合伙法》,提供PE(及VC)更具弹性之经营方式,盼藉由契约,自由约定基金之出资方式、条件、存续期间、GP及LP之分配、出资额取回及给予GP及管理公司更多经营管理的空间;此外,金管会为鼓励并引导机构投资者资金投入国内产业,从2017年起开放投信及证券商得透过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组织型态PE之GP,并得受托管理PE,让本土PE作为引导资金投资国内产业的角色。

惟稍嫌不足的是,保险公司之庞大资金,目前仅开放投资投信或证券商所设立的PE,或是投资依据《创业投资事业辅导办法》取得工业局推荐函的VC。所幸,国发会愿意跳出作为PE的监管机关,希望扩大引导保险资金投入台湾重点产业,进一步协助资金透过本土PE对接台湾产业。依据国发会提出之《促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辅导作业要点》草案,经过国发会出具资格函的PE,保险业及其他民间资金均得透过该PE投资5+2创新产业、六大核心战略产业、公共建设或其他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符合政策方向之产业。

依据草案,国发会得邀请相关主管机关、学者专家、私募股权基金相关协会提供意见,针对申请PE之专业团队是否具管理股权基金或投资产业的专业知识,是否具完整投资决策机制及投资后风险管理机制等进行审查,且申请PE应提供合伙人/股东,代表人/董事/监察人名单,以供国发会查核其资金及管理结构成分。于本要点通过后,相信将更能促进保险业及其他民间资金,透过符合资格且拥有专业经验的PE团队扩大投资台湾重点发展产业。

于《促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辅导作业要点》通过后,我们期许未来有更多法令政策提升的空间,例如上开要点中PE投资标的之再放宽(扩及传统产业)、《有限合伙法》穿透式课税条件之再调整、有限合伙关于出资额取回及盈余分配之条件认定更明确性、企并法关于非对称并购门槛之放宽等,将均有助于PE投资产业的深度与广度,最终嘉惠台湾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

(本文原刊载2021.06.02工商时报-私募股权转乾坤

后记:国发会已于110年6月10日正式发布「促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辅导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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